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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货供应抛投式气胀救生筏

简要描述:救生艇筏是船舶配备用于紧急情况下脱离危险区域或从遇难船舶紧急撤离的设施和装备。符合规则要求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其存放在一个能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并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如果上述救生筏不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则每舷可用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现货供应抛投式气胀救生筏

  • 产品型号:KHZ一20
  • 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 更新时间:2024-04-16
  • 访  问  量:1308

详细介绍

配备要求编辑

1、SOLAS公约及《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关于货船救生艇筏配备要求。海上人命安全是船舶航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SOLAS公约对救生设备的配备,特别对救生艇筏配备标准经过多次修正逐步提高,至83修正案(1986年7月1日生效)得到了充分完善《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也随之修正,具体配备要求如下:

1.1货船应配备

(1)船舶每舷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全封闭救生艇[机动](1986.7.1前可以为开敞式救生艇),其每舷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

(2)另有符合规则要求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其存放在一个能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并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如果上述救生筏不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则每舷可用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

1.2为代替满足上述1.1条的要求,也可按下列配备

(1)1艘或多艘符合规则要求的能在船尾自由降落的全封闭救生艇,其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

(2)另有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至少在船舶一舷的救生筏应使用降落设备。

1.3船长为85m以下的货船(除油船、液货和气体运输船外)

(1)船舶每舷一只或多只气胀式或刚性救生筏,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和

(2)除非1.3要求的救生筏是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否则应配备附加救生筏,使每舷可用的总容量应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150%;

(3)在任何一舷救生艇筏掉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下,每舷可供使用的救生艇筏,包括存放在单一开敞甲板平面上方便地作舷对舷转移的地方的救生艇筏,应能足够容纳船上的总人数。

(4)至少配备1艘符合规则的救助艇。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船长大于85m时,每舷都有可用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全封闭救生艇和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当船长为85m以下,每舷都有可用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并保证在任何一舷救生艇筏掉失或不能使用的情况下,还有一舷的能够容纳船上人员总数的救生筏可用。另外,至少还有1艘符合规则的救助艇可使用。

2、《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沿海航区货船救生艇筏的配备要求:从92规则到2004规则对救生艇筏的配备未作修正,具体配备要求如下:

2.1救生筏的配备总量为全船总人数的110%;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要配备的救生筏总容量为全船总人数的110%既可,对船舶的长度、救生筏的构成及存放位置都未作要求。

通过两者相对比,航行船舶通过SOLAS公约的不断修正,使救生艇筏配备能zui大限度地满足实际救生需要,而沿海货船救生艇筏配备要求未作修正,始终处于较低标准状态,不能zui大限度地满足实际救生需要。

 

2救生艇筏设备编辑

1. 足够数量的可浮桨(oar);每支桨应配齐桨架。桨叉(boat crutch)或等效装置;桨架或桨叉应以短绳或链条系于艇上;

2. 带钩艇篙(boat hook)2支;

3. 可浮水瓢1只,水桶2只;

4. 救生手册1本;

5. 涂有发光剂或具有适当照明装置的有效罗经(efficient compass in box)1只,装在柜内,并固定在操舵位置(全封闭艇)或备有罗经柜支架(其他救生艇);

6. 海锚(sea anchor)1只,锚索和收锚索各一条;

7. 首缆(bow line)2根,其长度不小于从救生艇存放位置至zui轻载航海水线距离的2倍或15米,取其长者;

8. 太平斧(hatchet)2把,首尾各1把;

9. 防水容器数个,内装总数为救生艇额定乘员每个人3公斤的淡水,其中每个人1公斤的淡水可用2天内能生产等量淡水的海水除盐器来代替;

10.附有短绳的不锈水勺1个;

11.不锈饮料量杯1个;

12.按额定乘员,备有每人不少于10000千焦的口粮,口粮应保存于气密包装内并存放在防水容器内;

13.火箭降落伞火焰信号(parachute rocket)4支;

14.手持火焰信号(hand flare)6支;

15.漂浮烟雾信号(buoyant smoke signal)2个;

16.适用于摩氏通信的防水手电筒1只,连同备用电池1副及备用灯泡1只,装在防水容器内;

17.日光信号镜(signaling mirror)一面,包括与船舶和飞机通信用法须知;

18.印在防水硬纸上或装在防水容器内的救生信号图解说明表1张;

19.哨笛或等效的音响号具1只;

20.急救药包(first aid bag)1套,置于防水箱内;

21.每个人配防晕船药6剂和清洁袋1个;

22.水手dao1把,以短绳系于艇上;

23.系有长度不小于30米浮索的可浮救生环2个;

24.开罐头刀3把;

25.手摇泵1台;

26.钓鱼用具1套;

27.足够数量的发动机和其附件的小调整用工具;

28.适用于扑灭油类火灾的手提式灭火器1具;

29.探照灯1具,可在黑夜对距离180米处宽度为18米的 浅色物体有效照明总达6小时,并至少能连续使用不少于3小时;

30.有效雷达反射器1具;

31.保温用具,其数量应足以供额定乘员人数的10%的人员使用,但不得少于2件;

32.应备有启动和操作发动机的防水须知,并张贴在发动机控制器械附件明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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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港辉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黄海之滨-江苏省东台市新街镇,水陆交通十分便捷。 东台市港辉船舶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员工220人,拥有固定资产260万元,占地面积1500多平方米。我公司是生产船用消防、救生产品的专业化企业,公司的生产装备齐全,检测手段完备,技术力量雄厚,生产经验丰富。多年来,积极引进*技术,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自主研发能力,使公司在船舶消防、救生用品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先后有两类产品荣获国家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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